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:特值法在利润问题中的应用
责任编辑:吏学教育发布时间:2022-06-08
如何用
结合题干中的相关数据,将价格或数量设为方便后续计算的特值。一般将价格设为特值1、10或100;数量则结合题目相关数据设特值。
上例题
例1
有一批商品以70%的利润出售,售出80%后,剩下的商品全部以5折出售,求商品的最终利润率。
A.46% B.48% C.50% D.53%
【中公解析】答案:D。此题题干中已知数据均为价格和数量的相对量,没有关于价格和数量的实际量,则可以考虑利用特值法求解。本题求利润率,需要用总利润除以总成本计算。将单个商品的成本设为10,商品数量设为10,则商品的总成本为10×10=100,不仅能够方便地表示出商品的售价和前后两次的销售数量,而且方便最终的除法运算。商品最初的售价为10×(1+70%)=17,第一次卖出10×80%=8个,剩下的10-8=2个以五折即17×50%=8.5出售,故总售价为17×8+8.5×2=153,所求利润率为(153-100)÷100×100%=53%,故选择D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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